建筑業(yè)營改增過渡期政策全攻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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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發(fā)布:2016-07-12
  • 前言

    2016年5月1日起,建筑業(yè)全面"營改增"。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(nèi),建筑企業(yè)要從營業(yè)稅納稅人,轉(zhuǎn)變?yōu)樵鲋刀惣{稅人,面臨完全陌生的稅收環(huán)境,建筑業(yè)如何做好營改增平穩(wěn)過渡,稅負只減不增。現(xiàn)將過渡期政策整理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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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征稅范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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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括

    工程服務、安裝服務、修繕服務、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

    不包括

    工程勘察勘探服務、建筑圖紙審核、工程造價鑒證、工程監(jiān)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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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、納稅人及其劃分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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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般納稅人

    會計核算健全,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

   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

    會計核算不健全,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一般納稅人標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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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三、計稅方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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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般納稅人

   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

    老項目

    新項目

    老項目

    新項目

    計稅方式

    一般或簡易(選擇)

    一般

    簡易

    簡易

    注:老項目是指,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》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,無施工許可證,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。

    新項目是指,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》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,無施工許可證,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。

    讀表可以得出:

    1.對于小規(guī)模納稅人,不管新老項目,均為簡易計稅。因為小規(guī)模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夠健全,只能適用簡易計稅方法??梢蚤_具3%的普通發(fā)票或申請代開3%的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。

    2.對于一般納稅人,情況就比較復雜。首先是老項目,可以選擇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。分別適用11%稅率和3%征收率。對于新項目,一般情況下,適用一般計稅方式。但是在過渡期,建筑企業(yè)一般納稅人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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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、特定行為簡易計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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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特定行為

    標準

    計稅方式

    清包工方式

    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,并收取人工費、管理費或其他收費

    (3%征收率)簡易計稅

    甲供工程

    工程發(fā)包方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設備、材料和動力

    建筑工程老項目

    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(標準同上)

    雖然對于建筑企業(yè),在以上三種情形下,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,但是在實際操作中,要根據(jù)企業(yè)自身特點,選擇是否適用簡易計稅。一經(jīng)選擇,36個月內(nèi)不得改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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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五、異地項目納稅規(guī)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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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建筑企業(yè)提供建筑服務,一般是向機構(gòu)所在地國稅納稅申報。當建筑施工企業(yè)跨縣(市、區(qū))提供建筑服務時,根據(jù)國家稅務總局[2016]第17號公告,納稅情況具體如下:

    [轉(zhuǎn)載]建筑業(yè)營改增過渡期政策全攻略(詳細政策+稅率+解決方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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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讀表可以得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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